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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下岗无力养育儿子

来源:    浏览:  2007-07-05 字体:[ ]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了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由祖父母抚养孙子女的案件。
  王女土与金某于1991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后王女士下岗,全家的经济负担落在金某一人肩上。2000年12月,一场车祸夺去了金某的生命。王女士母子的生活更为艰难了。


  为了今后的生活,王女士想把孩子交给有稳定退休收入的爷爷奶奶抚养。她向律师咨询后得知,新《婚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于是,王女士告到了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法院里,本案的被告,即孩子的爷爷、奶奶深明事理,与王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变更孩子由二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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