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女童娇娇的狠心养父母今被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今天,备受关注的六岁女童娇娇被养父母伤害一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岳富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崔进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岳富英、崔进禄于1997年结婚,岳富英自称于1998年1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公共厕所内捡到一女婴,取名崔梦娇。此后,岳富英将女婴崔梦娇带回家中抚养,二被告同在北京打工。2003年春节后,岳富英又将崔梦娇接走,租住在大兴区黄村镇一平房内。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间,岳富英夫妇对娇娇多次用痒痒挠、皮带等物进行殴打、烫及捆绑,致娇娇面部、四肢、躯干部多发软组织挫伤,背部、双足烫伤。5月7日,大兴警方成功解救了被捆绑在家、全身多处受伤的6岁女童娇娇。 此后,岳富英、崔进禄被控告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富英、崔进禄多次对与其一起生活的幼女实施殴打、捆绑,并用开水烫她,致其轻伤,二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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