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官司宣判:不准离婚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网恋官司宣判:不准离婚

网恋官司宣判:不准离婚

 

天府早报消息  10年的夫妻生活,却因丈夫的一段虚拟网恋,几乎走到尽头。日前,锦江法院对该离婚纠纷案进行宣判:不准离婚

  据原告祝某某诉称,1995年,她与丈夫王某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较好。可好景不长,从1998年开始,丈夫沉迷于玩电脑游戏,且经常不回家。2002年2月,王有了外遇,一年内都未拿钱回家。几年来,她遭受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夫妻已无法沟通,感情完全破裂。祝坚决要求与丈夫离婚,女儿由自己抚养。

  丈夫王某某承认,自己沉迷于网络游戏,并于2002年发生网恋,且时常出差,夫妻缺少沟通是事实。对于网恋给妻子造成的伤害,王深表歉意,他称自己仍然爱着妻子,更不愿离开女儿。因此,王认为两人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婚后建立了较深的感情,后因被告沉迷于网络游戏,发生网恋,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伤害了原告。但被告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原告表示歉意,并愿意改正。双方毕竟共同生活10年,原告应当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给被告和好的机会,也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据此,依法判决不准原告祝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

    锦法记者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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