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原居住台湾地区,于××××年到××省××市(县)××街(乡)××号(村)定居。在办理定居手续中,其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编号××××)及台湾证照(编号××××)已被×××公安机关收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199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