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
结婚
离婚
家庭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嘱
收养
继承
婚姻法
涉外婚姻
婚姻法案例
婚姻法律文书
婚姻法论文
咨询论坛
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涉外婚姻
>
涉外收养
新闻正文
对已有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收养中国儿童有何限制?
来源:
浏览: 2007-07-05 字体:[
大
中
小
]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没有孩子或只有1-2个孩子的家庭收养子女。对于已有5个以上(含5个)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外国收养家庭,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再安排其在华收养子女。
上一篇:
外国收养人一次能领养几个中国儿童?
下一篇: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文章搜索
推荐婚姻律师
杨永斌 律师
本站服务项目
·
离婚法律咨询服务
·
国内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
离婚起诉书制作
·
离婚协议书制作
·
涉外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专用手机:
133 1883 5148
(我要司法)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