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离婚案件呈现五个特点

来源:    浏览:  2008-06-10 字体:[ ]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2004年6月25日
    近日,我院对新婚姻法实施两年来审理的159起二审离婚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离婚案件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随着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转变观念,为追求理想婚姻主动提出离婚。属该类情况的案件共98起,占总数的62%。二是结婚十年以上,随着社会地位、健康状况的变化,婚姻关系不稳定的中年人提出离婚。该类案件有113起,占71%。三是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达17起,占总数的10.69%。其中男方作为施暴者的有15起,女性作为施暴者的有2起。四是因夫妻一方不负担家庭开支、对子女缺乏责任心而引发的离婚案件有21起,占总数的13.2%。五是由于无过错方对商品房的权属及价值、公房承租的使用权价值及动迁房的补偿等问题举证不能导致处理离婚案件家庭财产分割困难。(立案庭) 
 
 



  
上一篇:婚姻法释义(十二)
下一篇:巫昌祯:新婚姻法问答
文章搜索
推荐婚姻律师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专用手机:133 1883 5148(我要司法)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