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合法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夫妻关系公证书,下同); (五)自愿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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