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时,需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离婚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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