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时间:2007-07-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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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未婚同居行为被称为非法同居关系,新的婚姻法删除了“非法”二字,直接称之为同居关系。这两个字的删除代表了我们国家法律人性的进步。未婚同居是同居者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自主处分,究其根
在旧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未婚同居行为被称为非法同居关系,新的婚姻法删除了“非
法”二字,直接称之为同居关系。这两个字的删除代表了我们国家法律人性的进步。未婚同
居是同居者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自主处分,究其根源也只是社会层面和道德层面的问题,法
律没有必要在同居行为上加上自己的价值判断,我们的法律有时候就在这多一字少一字中
不断的进步和完善。
同时新婚姻法退出了对一般同居关系的干涉,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
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也就是说,除了法律规定的应当由法院受理的三种情况的解除同居关系外,同居这一
行为完全由当事人去自由处分。同居还是不同居,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说到这,不能
不提一下在50年代,通奸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但随着社会的进步,通奸行为回归到道
德层面,法律不再制裁。这就是我们不断进步的人性的法律。
但要记住,与未成年人同居和与有配偶者同居,前一种是犯罪行为,后一种是违法行
为,严重的也构成犯罪。
以下三种情况由法院来解除同居关系:
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并解除同居关系。这是从保护有配偶者的家庭角度出发的。
二是:当事人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清的,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同居关系,依法依证
据分割同居财产。
三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解除同居关系并依法
确认子女的抚养权。
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视同婚生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各项子女权益,同时,同居者对子
女也承担婚姻法规定的父母的各项义务。
同居财产的处理虽然参照婚姻财产的处理方式,但也有很大的不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
产除法律规定和专属自己的外,基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各自的收益。但同
居者的收益是完全属于个人的。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要证明的是:“这是属于我的。”而在
同居财产的分割中要证明的是:“这是属于我们的。”
同居不是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这句话的表达上好象有问题,但想了两天也没确定,暂
存疑),所以同居者并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夫妻的一些权利,如离婚的夫妻,一方生活困难
的,可以行使帮助请求权,要求另一方从经济上予以帮助。而同居者是没有这一项权利
的;如夫妻间有法定的相互继承权,但同居者没有;同样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同居者
却无此义务。但也有一点不错,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或主要是家庭使用而产生的债务,夫
妻必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而同居期间因用于同居而产生的债务,除非同居者共同签名或
声明共同承担,否则就是谁的债务谁来还。
从诉讼结果上来说,离婚诉讼有判决不准离婚或判决离婚的,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就
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解除同居关系,因为法律不会判决继续同居的。并且解除同居关系的
判决除非是财产或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可以上诉外,就解除同居关系这一结果是不能上诉的。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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