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
结婚
离婚
家庭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嘱
收养
继承
婚姻法
涉外婚姻
婚姻法案例
婚姻法律文书
婚姻法论文
咨询论坛
您现在位置:
首页
>
家庭关系
>
婚姻关系
新闻正文
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来源:
浏览: 2007-07-04 字体:[
大
中
小
]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1)证件、证明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证明,并书面告知理由。
上一篇:
对于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下一篇:
怎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须提交哪些材料?
文章搜索
推荐婚姻律师
杨永斌 律师
本站服务项目
·
离婚法律咨询服务
·
国内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
离婚起诉书制作
·
离婚协议书制作
·
涉外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专用手机:
133 1883 5148
(我要司法)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