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法制新闻
离婚
离婚条件
离婚手续
离婚诉讼
离婚赔偿
家庭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专题索引
心理调适
收养
继承
婚姻法
结婚
离婚案例
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
刑事犯罪
委托律师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制新闻
|
结婚
|
离婚
|
家庭关系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遗嘱
|
收养
|
继承
|
婚姻法
|
涉外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婚姻法律文书
|
婚姻法论文
|
刑事犯罪
|
服务项目
|
您所在的位置:
广东离婚网
>
婚姻法
>
婚姻法
司法部关于不能由比尼公司等单位代办台属继承遗产事的通知
时间:2007-07-04 浏览: 作者: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
】
司法部关于不能由比尼公司等单位代办台属继承遗产事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不能由比尼公司等单位代办台属继承遗产事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1-02-26
执行日期:1991-0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据四川、山东司法厅反映,北京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比尼公司为台属代办涉台遗产继承并要求公证机关予以配合。经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认为:近期有些单位四处招揽代办涉台继承事宜,造成了混乱,影响了台属遗产继承的顺利进行,应予制止。今后,任何公司(包括“比尼公司”)未经我部或国务院台办审核授权,不得办理此类业务,如遇这类情况应予劝阻,并及时报部。为了更好的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利,应仍按我部司发(1990)015号文件《关于印发〈涉台公证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推荐的五种方式……指导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来源:)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婚姻法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
婚姻登记条例(全文)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对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
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公派出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香港、澳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
婚姻法热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
婚姻登记条例(全文)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对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试行)
广州市实施《广东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离婚法律问答系统
您可以在下面的搜索框中输入问题,然后点击搜索答案或我要提问,就可以方便地进行法律咨询了!
站内文章搜索
推荐婚姻律师
专业婚姻律师 ---- 杨永斌 律师
本站服务项目
国内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离婚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协议书制作
离婚起诉书制作
涉外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