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私自买房送其姐若离婚妻可以分吗 |
夫私自买房送其姐若离婚妻可以分吗 | | | | | 法制晚报: 杨光 | | | 婚后,我丈夫给他姐买了一套30多万元的房子,写的是他姐的名字,当时我不同意,但他还是买了。现在他把每月的钱都寄给他姐,我的钱自己保管。我们目前两地分居,没买房。请问若我们离婚,财产怎么分? 肖女士 | 赵卫东律师答:按照“婚姻法”第17条、19条的规定: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你们之间有此约定,你丈夫的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如果你们夫妻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据第17条的规定,你丈夫的赠与行为是不妥当的,其无权处分你所有部分的财产。若提起离婚,你可以主张房子和工资收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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