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离婚 财产应该怎样分?

来源:    浏览:  2007-07-04 字体:[ ]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离婚 财产应该怎样分?

离婚 财产应该怎样分?

华夏时报·华夏网  
    刘先生致电本报咨询:我与妻子今年想离婚,不知道应该如何分割财产。结婚后父母的房子由我和妻子住,装修由我方出资;婚前我还有一辆摩托车。婚后,我父母为我们买了彩电和床,其余家用物件如空调、音响、家具等均是我们婚后添置。其间我拿个人工资进行股票投资挣了些钱,但并没有用妻子的钱。另外,还有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是妻子婚前欠别人两万块钱,债主却让我还。
    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宋先丽律师解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由此可见,摩托车应属你一方的财产,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房子如何处理也许是你最关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归夫妻双方所有的除外。所以,刘先生,若你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屋归你和妻子共同所有,那么,则应视为对你的赠与,即房屋归你所有。
    婚后,你父母为你们夫妻买的彩电和床,以及你们夫妻婚后添置的家用物件(空调、音响、家具)等,包括其间你拿个人工资进行股票投资所获的收益均属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与妻子有书面约定某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后再谈一下你所头疼的妻子欠债问题。这个你不用担心,有关法律明确作出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财产分割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应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4.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导致离婚的因素。若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上一篇:离婚后拿到房产证该房还能再分割吗?
下一篇:夫私自买房送其姐若离婚妻可以分吗
文章搜索
推荐婚姻律师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专用手机:133 1883 5148(我要司法)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