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该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该如何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站服务项目
推荐婚姻律师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