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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法律常识
离婚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离婚
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
财产分割
?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
夫妻
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
夫妻
共同财产,
夫妻
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
夫妻
共同财产。
夫妻
离异,解除
夫妻
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夫妻
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
夫妻
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
夫妻
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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