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如何理解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本站服务项目
推荐婚姻律师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版权所有 【广东离婚网】Copyright (C)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