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一年多
鑫士铭律师事务所闫凌宇律师解析:《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相互负有忠实义务。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齐女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孩子,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是有过错的。齐女士所生子女与付先生无父子关系,付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孩子进行了抚养,但不能认为付先生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付由此支出的费用应当由过错方齐女士承担。因付先生未能提供损失的证据,法院综合考虑当地生活水平,酌情判令齐女士赔偿15000元。此外,齐女士隐瞒与他人生子的事实,欺骗伤害了付先生的感情,侵害了付先生的人格尊严权。由此,法院判令齐女士赔偿付先生精神损失费20000元。·郑学文·